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更好服务学生,确保受奖助学生数据准确,资助资金及时发放,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本专科生资助工作试行学生在“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小程序申请,辅导员、二级学院负责人、学校审批管理模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对象(专科信息待录入留意后续通知)
1.自愿申请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部分项目是直接可以对接大数据认定,部分项目需要提供附件。
2.通过经济困难认定的自愿申请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最终按上级资金和评定困难分数确定国家助学金获得名单。
3.经过二级学院公示的拟获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励志候选名单待后续通知)。
二、网上申请步骤
(一)学生申报操作流程
1.学生通过微信查找“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小程序,进入登录页面。
2.选择学生本人,输入学生本人信息并刷脸登录,确认学籍信息,阅读资助政策。
3.发起资助申请或放弃资助申请。
4.发起资助申请后,选择资助类型,填写完善申请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提交资助申请。
5.定期到“学生端小程序”首页的“申请记录”模块查看申请进度。
自愿申请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申请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经过二级学院公示的拟获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于10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请。过期不再受理。自愿申请的学生遵循自主申报、信用承诺的原则,对自主申报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审核操作流程。
1.辅导员、院系负责人依照学校资助系统管理员创建的账号和原始密码登录网站系统(网址 :https://zzzh.gdedu.gov.cn),并修改原始密码。
2.辅导员在“学生管理”功能下的“在校生基本信息”模块中,核实学生基础数据信息(特别注意2021级学生数据是新生录取时的数据,专科生数据比较复杂待构建请留意后续通知)。
3.辅导员在“助学管理”功能下的“家庭经济信息核实”模块中,查看审核学生申请情况,以及核实确定学生的家庭经济信息。
4.辅导员审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金申请、励志奖学金申请,院系负责人审核,学校审核。
四、其他安排
1.请各学院及时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网上认定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特别是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易返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应予以重点关注。
2.组织已经经过学院公示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工作。
3.请各学院做好本专科生各类资助政策宣传,加强受奖助学生防范网络诈骗、电话诈骗等警示教育。
具体操作手册已发各学院,请同学们与所在学院年级辅导员联系。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