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广州航海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拟获得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名单予以公示,如下列同学有旷课、晚就寝时间内玩游戏、参与校园贷、多次晚归、未按疫情防控要求批准擅自离校等违法违纪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教务处反映。
公示期为:2021年6月23日到2021年6月27日。
学生处:黄埔校区行政A楼102室,梁老师,020-32083036,邮箱58751497@qq.com
教务处:黄埔校区行政A楼206室,郭老师,020-32082189,邮箱16846033@qq.com
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23日
附:拟获得广州航海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名单